完善监督管理体系要有标准规范可依
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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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督管理体系要有标准规范可依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民生建
设监督管理体系,要求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多方主体,依据民生领域的服务标准、管理规范等,对民
生保障质量水平进行评估、监督、考核。完善民生建设监
督管理体系,确保民生政策、民生投入和服务供给切实管
用,其中重要的是完善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并以此校准
民生保障制度方向,对供给主体、服务过程给予监督管理
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反馈,这是推动民生领域服务标准化
规范化、精准化、高效化的关键环节。
民生服务领域覆盖全人群、全周期、全方位,从托底
线、救急难的兜底保障服务到均等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
再到满足美好生活新期待的普惠性服务,层次多样、范围
广泛、项目众多。这就要求服务标准也是多层次、体系化
目前,我国民生建设领域在标准分类上主要包括各民生事
项的设施建设标准、要素配套标准、服务流程和管理标准
等,分级上主要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
标准化建设程度是民生领域发展成熟度的标志,基本公共
服务国家标准相对完善且动态调整。总体上看,从“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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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督管理体系要有标准规范可依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民生建设监督管理体系,要求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依据民生领域的服务标准、管理规范等,对民生保障质量水平进行评估、监督、考核。完善民生建设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民生政策、民生投入和服务供给切实管用,其中重要的是完善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并以此校准民生保障制度方向,对供给主体、服务过程给予监督管理对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