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信息学院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办法(学校制度)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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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信息学院 LED 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办法(学校制度)
(湘信院发〔2024〕48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湖南信息学院校内 LED 电子显示屏是学校重要
的公共信息发布平台之一,是全校师生了解学校有关信息
的重要窗口,也是学校重要的宣传阵地。为规范管理和使
用电子屏,及时、准确、有效地发布各项校内外重要信息
充分、高效地发挥其公共信息化平台作用,确保信息发布
安全有序,更好地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师生员工教学
科研、管理及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 LED 电子显示屏包括:求实楼、
格物楼、致用楼、汇智楼及宿舍楼 17-18 栋、19-21 栋、
25 栋、26 栋、45 栋、47-48 栋、50 栋、56 栋、57 栋、
58 栋、59 栋、60 栋门前设置的电子显示屏,由校党委宣
传部统一管理。此外,图书馆一楼服务大厅、图书馆六楼
鲁迅讲堂、图书馆七楼孔子讲堂、知勖楼(第一实验中
心)、塘湾湖大剧院(室内大屏、大厅显示屏)、72 栋社
区管理中心、聚信社区管理中心、第三及四报告厅、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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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信息学院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办法(学校制度)(湘信院发〔2024〕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湖南信息学院校内LED电子显示屏是学校重要的公共信息发布平台之一,是全校师生了解学校有关信息的重要窗口,也是学校重要的宣传阵地。为规范管理和使用电子屏,及时、准确、有效地发布各项校内外重要信息充分、高效地发挥其公共信息化平台作用,确保信息发布安全有序,更好地服务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