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三个强化”确保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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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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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市“三个强化”确保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地落实
《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湖
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
准,将于 2021 年12 月31 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
是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大突破,对全面提升市民素
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宜昌创建全国文明
典范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
施是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市委文
明办作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主责部门,将采取“三个强
化”措施,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一、强化宣传普及。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各机关、社
会团体、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条例》专题
学习,将其纳入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内容。组织
开展《条例》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
企业“五进”活动。二是开展媒体宣传。组织市内媒体开
设专栏专题,对《条例》进行解读。依托微博、微信、微
视频、H5 等新媒体网络传播阵地,发布图文并茂、通俗易
懂的《条例》宣传资讯,做好《条例》的“微传播”。三
是开展社会宣传。组织编印《条例》“口袋书”和宣传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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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三个强化”确保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地落实《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是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大突破,对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宜昌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是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今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