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公司法下国有企业关于外部董事监督的对策研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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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公司法下国有企业关于外部董事监
督的对策研究
2023 12 29
2024 71日起施行。
别法,其修订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
求,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的迫切需要。
有企业发挥外部董事作用实践中的问题和思考,就未来工
作如何谋篇布局、协同高效开展提出对策建议。
一、新公司法涉及外部董事核心条款的解读
(一)优化公司治理
新公司法一是调整了董事会的职权,将 11 项职权缩减
10 加了自治二是事会
人员上限规定,明确可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且可行使监
事会职权等;三是强化董事责任,在关联交易、维护资本
充实、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进
行规范。
(二)完善表决和会议制度
“半数以上”(包含半数)调整为“过半数”(不包含半
数)。
(三)强化国有企业规定
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
摘要:

浅谈新公司法下国有企业关于外部董事监督的对策研究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作为商法中的头部法,同时又是民法典中的特别法,其修订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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