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任前考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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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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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任前考察研究
根据宪法和代表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国家权力机关
的工作效能,在提名人大代表(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候选
人时,除了要考虑代表的代表性问题(代表组成结构)之外,
还必须考察候选人依法履行职务所应当具备的一些基本能
力。直接选举代表由于有选民直接选举的民意依据,考察
相对比较容易。而对间接选举代表的考察更要倚重于人大
和组织部门的“火眼金睛”及严密的考察程序、必要的考
察依据。
从历届人大代表履职实践来看,至少应当从以下五个
方面进行考察。
一是候选人应当具有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强烈的
责任感。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是当好人大代表的强大动
力。作为人大代表,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以对
选区、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热情而又虔诚地对待代表
职务,在本职工作、家庭事务与履行代表职务之间发生冲
突的时候,始终坚持“人大的事比天大”。代表“想说”
强调的是代表履职意识的重要性。代表“敢说”,是要求
代表有勇气将自己所代表的人民的呼声说出来。当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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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任前考察研究根据宪法和代表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效能,在提名人大代表(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候选人时,除了要考虑代表的代表性问题(代表组成结构)之外,还必须考察候选人依法履行职务所应当具备的一些基本能力。直接选举代表由于有选民直接选举的民意依据,考察相对比较容易。而对间接选举代表的考察更要倚重于人大和组织部门的“火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