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全市中小学 (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VIP专享
2023-12-05 106 27.53KB 10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关于 2023 年春季全市中小学 (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
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闻出版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工作,
市教切实广和学
2023
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收费政策依据和范围
(一)中小学校。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规〔2022643 号)、《关于核定 2022 年秋季
2022613
2023
(湘发改价费规〔20235号)、《关于公布中小学秋季教
2019550
公布辅材录的
改价费〔202051 号)、《关于核定我省中小学教材印张价
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449 号)、
《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2022
2022450
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潭教通
2021108 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明确我市 2023
春季全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
1.
,除收取菜加
服务费、课后
费(见附件 1)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摘要:

关于2023年春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全市教育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3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小学收费政策依据...

展开>> 收起<<
关于2023年春季全市中小学 (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

共10页,预览1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 10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