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VIP专享
2023-12-05
103
14.35KB
7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XX 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彭浦镇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有
资产安全和完整、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提高国有资产
使用效益、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本办法。
(二)本镇的固定资产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执行的必
要物资条件,各部门必须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按
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申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工作。
(三)本办法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上海市静安区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
通知制定,适用彭浦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及各居委会
(以下统称“各部门”)。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1、单位价值 1000 元及以上(专用设备 1500 元),
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超过 1年
(不含 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
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摘要:
展开>>
收起<<
XX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彭浦镇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本办法。(二)本镇的固定资产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执行的必要物资条件,各部门必须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申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工作。(三)本办法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

